近年来,很多城市的街头出现被称为“老年代步车”的小型车辆。这种车没有车牌号,但开上机动车道,闯红灯、随意停车,甚至逆行等现象时有发生,常常让人为之捏把汗。针对上述现象,许多地方对这种车辆开展了专项治理。“老年代步车”到底是种什么车?为啥没有号牌?这样的车辆安全系数有多大?该如何监管?《经济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老年代步车”的时速虽然能够达到机动车的标准,但其车身设计却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也没有进行过碰撞测试。在正常行驶状态下,一旦发生事故,车毁人亡的概率非常高。
近日,《经济日报》记者来到西安市太华路电动车批发市场,看到这里摆放着各种类型的“老年代步车”。它们外观时尚,车型普遍为四轮版,里面刹车、油门、挡位一应俱全,价格从1万元到3万元不等。
“目前‘老年代步车’销量不错,每个月能销售五六十台。这种车最大的卖点就是不用挂车牌,不用交保险,驾驶员也不需要经过专门的训练,没有驾驶证就能上路。”一家“老年代步车”销售网点的工作人员告诉《经济日报》记者,“老年代步车”更换挡位非常简单,一个前进挡位和一个后退挡,踩油门就前进,踩刹车就停车。
另一位电动车专营店的店主称,若以动力区分,电动“老年代步车”因为更环保、成本也低,因而更受欢迎。记者问:“买车需要什么手续?”店主答复:“啥都不用,买了就能开。”
今年60岁的李先生夫妇去年3月购买了一辆“老年代步车”,作为接送外孙女上学、放学的专车。“以前我开电动三轮车,下雨时穿雨衣不顶事,孩子坐车里也漏风,坐公交车去接又怕路上堵车,咱这车多好,有个壳子暖和,也不怕迟到。”
“现在开车最可怕的不是电动自行车,而是‘老年代步车’。”私家车司机李勇说,自己去年5月7日驾车在朱雀门行驶时曾险些与一辆“老年代步车”相撞,“当时我正开车驶入朱雀门,这时一位老人开着一辆仿QQ电动‘老年代步车’,突然迎面驶来,吓得我惊出一身冷汗,幸亏我躲闪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西安市支队的告诉《经济日报》记者,“老年代步车”最大的隐患在于虽然时速达到机动车标准,却没有进行过碰撞测试,车身设计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在正常行驶状态下,一旦发生碰撞事故,车毁人亡的概率会非常高。
“老年代步车”不在相关部门公布的上牌登记目录范围内,因此无法挂车牌;对于不合规的“老年代步车”如果按照机动车管理,反而等于承认了其存在的合法性。
记者发现,路上来来往往跑着的“老年代步车”都是没有牌照的。这是怎么回事?交管部门为何不给“老年代步车”上牌照?
“‘老年代步车’是新兴产业,牌照和驾照不是不需要,而是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来规范它的生产、监管和驾驶。”一位销售商表示,这正是“老年代步车”一直没有被工信部授予汽车生产许可资质的原因。该销售商透露,目前打着“老年代步车”旗号销售的车辆,很多都是以蓄电池或者燃油驱动的非法组装、拼装的三轮或者四轮车辆,严格来讲并不是规范的名称,而是销售商或厂家的一种商业叫法,是其为满足所谓老年消费者需要而自行延伸出来的产品。
“老年代步车”在法律上又是如何规定的呢?记者从西安市支队了解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但是,只有在《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登记范围之内的机动车,车管部门才给予挂车牌,不少厂家生产的“老年代步车”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技术检测,也不在相关部门公布的上牌登记目录范围内,因此就无法挂车牌。所以,目前,西安市车管所可以上路的车辆公告中,并没有此类将自己归入电动车行业的“老年代步车”。
由于法律上的空白,造成了监管上的模糊带,给民警执法也带来了很多尴尬。多名表示,不合规的“老年代步车”如果真按机动车管理,执法成本太高,也等于承认了其合法存在,反而会给本来就拥堵的城市交通增添巨大压力。
热销反映需求。因此,对“老年代步车”不能一味堵漏,当然也不能放任不管。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不同道路、不同区域可以制定不同的管理和通行办法。
“老年代步车”为何如此受欢迎?原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所所长江波认为,“老年代步车”的出现,表明城市公共交通还不够发达,不足以方便和满足老年人的出行需求。此外,汽车价格贵,老年人收入达不到,也为“老年代步车”的热销提供了条件。“堵不住,就要想办法去疏。对‘老年代步车’,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不同道路、不同区域可以制定不同的办法。”江波建议,比如在西安市城三区,可以禁止通行;郊六区的一些主要道路可以限制通行;交通不拥堵、人流比较少的道路,可以自由通行。
经济学家、陕西省城市经济文化研究会会长张宝通认为,一味堵漏不是办法,应从源头上打击低速改装车的非法生产和销售。张宝通告诉《经济日报》记者,正规“老年代步车”实际上属于电动轮椅车的升级版,其设计生产其实均可参照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及电动轮椅车的国家标准,例如,车速设计在每小时5公里至10公里,刹车灵敏,爬坡能力强,整车底盘高度在8厘米以下,制动距离在0.5米之内,不能封闭车身等。此外,要明确,“老年代步车”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这样既能满足广大老年朋友的出行代步需求,同时也能提供更全面的安全保障。“一方面立法机关要广泛征求,抓紧制定行业生产国家规范标准,授权正规销售;另一方面交管部门要尽快制定监管办法,合理发放牌照,完善上路手续,严控上路前培训,规范保险登记,既方便老年人出行,又防止安全隐患发生。”张宝通说。
近期,北京交管部门针对“老年代步车”泛滥状况进行了专项整顿,正式认定电驱动或燃油驱动的四轮老年代步车为“机动车”,将完全依照机动车方式进行管理。
对年轻人无照驾驶“老年代步车”并屡次上路的,北京将视情节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但如果驾车人是55岁以上的老年人,民警则会首先进行劝阻,如劝阻不听,屡次上路,才会当场扣车。时速超过50公里两轮电动车以及各类电动三轮车也同时将按照机动车管理,驾驶者需具备相应准驾车型的驾照。
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集中一年时间开展代步车排查整治工作。在生产源头,对无资质非法生产、拼组装、改装代步车的企业、作坊、窝点及倒卖合格证等手续的,依法采取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产品、吊销营业执照或查封等措施予以取缔。停止代步车非法销售,对辖区机动车、电动车销售店进行全面清查,对具有超出经营范围、经营不合格产品、销售未经国家批准认证许可生产的机动车、无证照经营、非法改装以及采用虚假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的销售商责令停止销售,分别依法处罚。
山东省公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还将联合行动,集中清理整治代步车非法上路、非法运营、非法占路等问题。对驾驶代步车等车辆上路行驶的,按照机动车无牌上路先予查扣,要求当事人出具车辆相关手续,经有关部门鉴定后根据情况进行分类处理。
河南省总队民警表示,按道路安全法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悬挂号牌。驾驶无牌、无证的四轮电动车(即俗称的“老年代步车”)上路,属违法行为。
河南省数名政协委员建议,在国家相关标准没有出台前,省相关部门应修改交通管理条款,加强交通规则及法律法规培训,让驾驶人依法取得相关驾驶证照,持证合法驾驶。
河南省工商联提案建议:一是出台低速四轮电动车产品技术标准,明确产品质量水准;二是出台低速电动汽车企业准入条件,明确主管部门;三是出台路权准入规定,规范该车行驶区域;四是出台车辆登记制度,促成省内各市互认;五是出台证照管理要求,明确驾驶人资格;六是借鉴机动车交强险制度,为车辆办理保险,即第三者责任险。(经济日报记者 张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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