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电动三四轮车,也就是俗称的“老年代步车”乱象已存在数十年之久,影响交通秩序、带来安全风险、群众反映强烈。目前,北京市相关部门开展针对非法电动三四轮车的专项执法行动,从销售端、运输端进行打击查处,严控增量。破除城市交通的“顽疾”,还需要多久?
市民张先生去年11月刚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因为孩子上幼儿园,需要老人接送,得解决寒冬里2公里左右的一老一小出行难题。
“走路25分钟左右,开车10分钟,现在中关村照违章的探头特别多,开车的话很容易被拍,坐公交车没有直达的,都得走。考虑这个原因,所以就买(电动三轮)车方便一点。”
通过网上销售渠道,张先生找到了位于大兴区的实体店铺,选好车付了款,商家直接开几十公里把车送到了中关村张先生家楼下。
“在淘宝上查的,然后就去店里看看。那老板微信总在发,每天都有卖出去的,各式各样,三轮、四轮的都有,有时候一天卖两三辆,最多卖三四辆都有。”
“2018年正好孩子上幼儿园的时候(买的)。孩子走路得1个多小时,开车的话半个小时就能解决。我们那车可慢了,最快速度就20(公里每小时)。这是老年代步车,我想这速度也不能太快了,得给他反应时间,不那么危险。”
“带孩子去周边上课外班,启动车还要去地库,好长时间,然后又去找停车位也很麻烦,那小车下了楼就开走就是了。”
现实中,电动三四轮车不遵守交通规则、扰通秩序的驾驶行为非常普遍。记者走访北京东城、西城、朝阳、海淀等区的多条道路发现,在便道、公交车站、机动车道等区域,随意停放的老年代步车随处可见。在西城区菜市口大街与南横街路口,10分钟左右,45辆各类电动三四轮车穿过路口,存在部分车辆闯红灯,或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随意穿行。
“小学校、幼儿园门口(电动三四轮车)太多了,贴一个’接送孩子’、’自用’,闯红灯,都带着小孩,非常危险。”
据媒体报道,2020年4月,湖南省株洲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66岁的老人驾驶低速电动四轮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老人被甩出车外身亡。经调查,这名老人没有驾照,最终被交管部门认定负事故全责。采访中,也有市民遇到过类似的危险。
“有一回,就在莲石西路辅路,回家的时候,我带着我媳妇,他(电动三轮车)突然就蹿出来,然后差点就顶上。我媳妇还怀着孕,我一脚急刹就差点顶着脑袋。”
这些“老年代步车”没有在工信部备案,属于非法电动三四轮车范畴。目前,北京市绝大部分私人使用的电动三四轮车早已超出了“代步”范围。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城市交通运输中心主任程世东指出,这些车辆被驾驶人当作机动车上路,却不受相关法律法规的管理,也不需要驾驶证、上牌、年检、限行。
“它是介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的一个交通工具,既不符合机动车的相关标准,也不符合非机动车的相关标准。它带来的交通的秩序也是更加的混乱,交通安全的隐患也很大。”
记者走访发现,市场上销售的三四轮电动车价格普遍在1万元到3万元之间,车辆外形与小型两厢轿车接近,还可以加装空调等设施。一位电动自行车销售人员透露,因为这些车不合规,所以不能摆放在店里,但几乎在所有电动自行车店都可以买到电动三四轮车。
“其实各个店都有渠道,就像我们店,一直做电动自行车,会有人联系我们,说是有四轮的、三轮的车,他有联系方式,库房一般都是在六环外、五环外。假如说定了,看配置、样式没问题,打电话他会把车给送过来。”
“这些厂商主要在山东、河南、江苏,现在其实生产是没有标准的,都是按照各个厂商自己的企业标准来做。这些厂商大多是场地车的资质,生产出来的车也都是场地用车的合格证,所以实际上是不能上路的。”
长期以来,老年代步车的无序增长给末端执法带来困难。北京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吴宪表示,一些违规销售非法电动三四轮车的商家会把车辆停放在路边,形成一种车辆“无人认领”的状态;一些商家以拼装形式售卖非法电动三四轮车,躲避市场监管部门执法。
“2018年北京出台了道路交通法实施办法,同时也出台了非机动车地方条例。之前的掌握情况,一般销售三轮四轮车的主体,也基本都是销售电动自行车的主体。我们建立台账,本市目前销售电动自行车大约1200家,前期已经立案查处47起销售非法三轮四轮车的行为。面临着很多的票据是天津、河北、山东的,对我们执法办案的取证难度比较大。”
2020年12月以来,北京市相关部门开展了非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其中,门对没有在工信部备案且符合立案标准的开展侦查打击,并加大环京54个公安检查站和109个乡村卡口盘查检查力度,重点拦截盘查载有非法电动三、四轮车辆及电池等配件的运输车辆,阻断非法车辆进京渠道。
截至今年1月9号,北京警方已拦截非法运输车辆112辆,查获非法电动三四轮车1165辆。同时,市场监管部门集中打击生产、销售没有经国家许可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
“12月以来查处违法销售行为12起,查扣非法电动三轮四轮车196辆,相关的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对电商平台、搜索引擎公司和信息归集平台要求不得向本市销售非法机动车辆。”
非法电动三四轮车的种种乱象早已不是新鲜事。此前多年,从国家多个部委到地方相关部门,一直在推进整顿治理。工信部等六部委2018年印发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中,已把这些所谓的“老年代步车”划入低速电动车范畴,要求各地政府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严禁新增产能,加速规范管理。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支队事故对策处副处长何进介绍,浙江杭州交管部门从2019年6月以来创新执法机制,有效推进了对非法电动三四轮车生产、销售、使用的全链条打击。
“新组建了查案大队,工作职责就是对一些原先没有在进行管理的、不在我们部门管辖范围之内的,这些违法犯罪、刑事犯罪的打击。要求各区的大队对于每一起交通事故都要倒查,是否存在生产销售环节存在问题的。一旦发现问题,从严打击。
成效还是比较明显的,一个是销售违法(车辆)少了,一个是涉及电动车死亡交通事故的人数也明显呈下降的态势。”
“这个标准去年有了一个变化,就是这个标准立项的是国家推荐标准,去年变更为强制标准,所以标准落实上还需要一些时间。到底是什么车、碰撞安全的等级、有哪些路权、什么车道可以行驶、是不是需要驾驶证,都是要通过这个标准规定的。出台后,包括在生产、使用环节上,包括地方如何执行相关的细则,才能够有依据。”严管违法电动三四轮车的同时,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城市交通运输中心主任程世东提出,这些车辆的存在,体现出的是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出行需求,因此,管理不能简单粗暴地以罚代管、以扣代管。能否满足老年人群体的多样化出行需求,是一个不容忽视、真真切切的民生问题。
“应该是绝大部分的使用者还是老年人以及老年人带孩子的这种情况。就需要去分析这部分人的出行需求,从生产销售和使用这个环节去禁止的同时,在步行、自行车,尤其是在公交以及打车的这些方面,如何更好地满足这部分人群的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