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巡逻三大队民警在敦化北收费站执勤时,发现站口不远处行驶在的匝道内的车辆纷纷减速。当民警更近一步观察时发现,正朝缴费车道驶来的“白色小车”是一辆三轮老年代步车。由于该车速度慢,其他车辆在进入缴费车道前都采取了避让措施,情况比较危险。
为了防止事故发生,民警立即跑出缴费车道,迎着来车方向用指挥手势引导老年代步车靠右侧行驶,并由收费站边道驶出高速。经核查,该老年代步车内一前一后坐有两人,其中驾驶人徐某65岁,乘客李某63岁。经询问徐某得知,二人家住长春附近,驾驶代步车到延边旅游。当民警问及如何驶入高速公路时,徐某说自己开启导航后,就跟着导航路线走,也不知道怎么就一路开到了敦化北收费站。当民警问及是否知道老年代步车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行驶时,徐某表示自己的车也是油车,自认为应该可以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民警向其解释道:老年代步车的整备质量,设计时速,刹车制动,安全设施等均与普通机动车相比有着明显差异,且还存在无牌无证的情况,驶入高速公路不仅危险,同时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最后,在民警的劝导下,徐某表示将不会再驾驶老年代步车驶入高速公路,并对自己造成的交通安全隐患表示歉意。
高速公安提示:除了最低限速标准,根据相关法规,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都是不能进入高速公路的。否则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驾驶电动观光车、代步车等驶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