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孝顺的年轻人,往往都想给父母最好的生活,在解决了老人衣食住等问题后,改善父母的出行方式,成为了孩子们考虑的又一问题。
如果说给父母买个车吧,父母年纪大了,还得专门学个驾照,撇开通过率不谈,练车的辛苦恐怕也难以承受,因此市面上那些不需要驾照的“老年人代步车”成为了他们的首选,但老年代步车真的靠谱吗?
所谓的“老年代步车”应该称为四轮电动车,为了销售,才冠以老年代步车的名称。安全是汽车设计中重要的一环,而老年代步车显然不具备这一特点。给大家讲个“鬼故事 ”,时速快、重心高、车身一层皮还没有气囊,你怕了吗?没错这就是老年代步车的现状,甚至不敢想象,如果发生碰撞这类代步车会变成什么样子。而除了安全不达标外,老年代步车还存在自燃、制动不良等安全隐患,近年来已发生了无数事故,可谓是风险重重!
许多人购买老年代步车,是看中了不需要上牌和驾驶证的优势,但这些优势真的合法吗?在厂家和销售者的口中,老年代步车不是机动车,因此不受机动车管理条例的限制,但如果我们按照国家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划分来看,自重远超过40kg,时速也高于20km/h的老年代步车显然已经符合了汽车(或摩托车)的定义。
所谓“老年代步车”在性质上并不是车辆类型的规范用语,而是生产厂家为逃避产业政策、市场准入制度、日常监管而刻意“自创”的产品名称,是一种以老年人为噱头的概念炒作行为。
如今,很多无牌无证的所谓“老年代步车”在城市街道随意行驶,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很大隐患。除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外,其他用电力或燃油驱动的三轮、四轮车均属于机动车,需挂牌并持机动车驾驶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其中,我国《机动轮椅车》标准明确,机动轮椅车是内燃机提供动力的轮椅车,为下肢残障者设计。要求排量小于等于150ml,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公里/小时,外廓尺寸2.5x1.2x1.4m。因此,对电力驱动的三轮、四轮,属于机动车;对燃油类,除去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轮椅车,均属于机动车。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注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GA802-2014)》中关于“汽车”的定义:汽车指的是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主要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物品);牵引载运货物(物品)的车辆或特殊用途的车辆;专项作业。本术语还包括:1、与电力线相联的车辆,如无轨电车;2、整车整备质量超过400kg的不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3、整车整备质量超过600kg的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
由此可见,四轮电动车应属于机动车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未申领号牌驾驶机动车辆上路的,车主将被处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直至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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