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一种外形与汽车酷似的“老年代步车”大规模上市。而它引起的交通安全问题与它的上市速度一样迅猛,关于“老年代步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时见于媒体报道。今年有媒体记者对“老年代步车”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在交通管理及车辆管理的法律法规中,从来就没有“老年代步车”的概念和界定,所以老年代步车本身即是非法的。它所带来的交通问题成为社会的一大热点
今年年初,中消协表示,打着助残、助老名义出现的的代步车已成为全国性问题;代步车这个“四不像”的“怪胎”不能成为“三不管”的法外产品,并已展开对代步车市场情况、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社会管理等多角度的调查,指出“老年代步车”存在四大问题:一是安全隐患大。“老年代步车”最低离地间隙大多在16至20厘米,起步猛、底盘轻,特别容易发生倾斜。刹车构件多采用抱刹设计,零件容易损坏,故障率高,且需要很大的力量踩到底才能刹住。这些车辆生产出厂后,没有进行碰撞测试,也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危险系数极高,根本不适合老年人驾驶。二是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目前市场销售的“老年代步车”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按照规定不准上路行驶。然而部分经销商在销售时往往故意向消费者隐瞒此类事实,宣称车辆不需要上牌,不需要驾照,也不需要购买保险,随买随走,交管部门也不会查处。三是违章行驶。“老年代步车”的使用者多没有经过驾驶培训,对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熟悉,对基本的通行规则缺乏了解,导致经常发生闯红灯、占用快车道不避让、乱掉头、越线停车、违法乱停放、逆向行驶、在非机支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四是非法营运影响正常交通管理秩序。个别“老年代步车”在车站、医院、商场、超市等周边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给客运市场造成混乱;更为严重的是,“老年代步车”信息没有纳入公安交通管理系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车人的权益没有任何保障,难以获得赔偿。
首先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对“老年代步车”做出明确的定义及生产标准、国家技术标准和严格使用范围;其设计、生产到销售、管理,都游离在法律法规之外
其次商家钻了法律法规的漏洞,部分生产企业,暗自偷换概念,违规生产、销售、非法组装三轮或四轮车辆,“老年代步车”其实是商家为了打法律擦边球起的名字,只是一种商业叫法,在交通管理及车辆管理的法律法规中,从来就没有“老年代步车”的概念和界定。
再次一些厂商以“不用驾照、不用上牌”来吸引顾客,实际上就是从侧面说明这种车上路的不合法性以及潜在的危险。正是由于“不用驾驶证、不用上牌”,所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针对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行为的处罚细则,对这些车往往处于监管“失灵”状态。这正是市民普遍反映的,老年代步车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频发的原因。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使用者逃逸的现象也会给交管部门的追责带来很大的难度,同时,事故对使用者本人造成的伤害也很难得到有效赔付。
最后驾驶群体风险意识缺乏也让人担忧,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绝大多数没有经过驾驶培训,对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不熟悉,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培训就上路行驶,没有驾驶经验,不懂交通安全操作规则。想让它像汽车一样快,一样方便,却不想受汽车的安全法规、牌照、驾照方面的限制。这是老年代步车使用者的普遍心理。
现实中,老年代步车现在已大量存在于社会中,其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案件屡屡见于媒体报告,成为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些所谓的老年代步车从设计、生产到销售、管理,都游离在法律法规之外,政府部门尽快出台有关技术标准等法律法规,明确“老年代步车”的定义及生产标准、国家技术标准,严格使用范围。从源头上加强其生产、销售和改装的控制,消除这一社会隐患,使“老年代步车”不再游离于法律法规之外。(苏辞懿)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