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等车辆无视交通法规非法上路的现象越发严重,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国各地对非法上道路车辆进行整治。
目前,全国各地面向社会公布57种已完成司法鉴定的四轮车(老年代步车)成品名单,以提醒已购买或未购买的所有人,提高法制意识,遵守交通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 21268-2014《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的相关条款规定,有关部门对查扣的共57种四轮车进行了鉴定。
经鉴定,这57种四轮车均属于“机动车”范畴,即上路行驶时,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这57种四轮车分别是:
御捷牌四轮车、御捷马牌四轮车、金彭牌四轮车、韩森牌四轮车、巧客牌四轮车、大阳牌四轮车、跃迪牌四轮车、精灵牌四轮车、飞鸽牌四轮车、悦顺牌四轮车、英派尔牌四轮车、益华牌四轮车、道爵牌四轮车、风驰牌四轮车、金吉星牌四轮车、丽驰牌四轮车、威柯瑞牌四轮车、宝路达牌四轮车、达尔沃牌四轮车、威洁士牌四轮车、永源牌四轮车、鹿腾牌四轮车、心爱牌四轮车、大阳牌四轮车、大运牌四轮车、大源牌四轮车、新雅牌四轮车、雅贝牌四轮车、戴尔乐牌四轮车、东威牌四轮车、迪马牌四轮车、滴滴牌四轮车、蒙德牌四轮车、凯一路牌四轮车。
绿三轮驹牌四轮车、时风牌四轮车、富路牌四轮车、盛昊牌四轮车、欣悦莱牌四轮车、绿灯行牌四轮车、金彭D70牌四轮车、奔驰牌四轮车、大四轮车、大河牌四轮车、五环龙牌四轮车、益高牌四轮车、新阳美致牌四轮车、福瑞牌四轮车、雷军牌四轮车、海全牌四轮车、众泰牌四轮车、强宇牌四轮车、鑫宏昌牌四轮车、新锐牌四轮车、鑫荣牌四轮车、顺行牌四轮车、悦顺牌四轮车。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及时规范GB17761-2018》中规定,非机动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装置,电压最高48V,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5公里,重量不能超过55公斤,功率不超过400瓦,那么老年代步车没有脚踏功能,4个轮子车身总质量高达数百公斤,严重超标,而按照新标准《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2001)中对汽车的定义:由动力驱动,具有4个或4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主要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牵引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的车辆。因此,老年代步车符合汽车定义的全部要素,是标准的汽车,即属于机动车范畴。
57种老年代步车被定为“机动车”,包括哪些,可以参考以上名单,老年人可以对号入座,这些都是经过鉴定后列为机动车,驾驶它们上路,必须要驾照。
根据《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相关规定,“纯电动汽车”是由电动机驱动,且驱动电能来源于车载可充电蓄电池或其他能量储存装置。由此判定,该电动四轮车属于“纯电动汽车”定义范畴的机动车辆。
2014年颁发的《低速电动汽车示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也明确规定驾驶员驾驶低速电动汽车,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取得C3以上(含)的驾驶证方可上路。
机动车有驾照才能上路,但老年人需要特别注意,对于老年人持有驾照是有要求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四条,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每个记分周期都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低速电动四轮车的上路行驶,不仅需要驾照,车辆也必须要完成注册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或备案登记号牌,只有完成实名制,才能约束,更好的确保道路行驶安全,无牌机动车禁止上路。
为什么叫低速电动汽车,顾名思义是因为它的设计时速比较慢,常见的是40km/h,安全性相对比较高,所以它的一部分上路门槛也适当放低,如果上路,一定要避免改装时速,既不安全,还会被处罚。
不同的道路类型都有时速要求,而老年代步车都是速度慢的,一些道路就不能行驶,比如高速公路、主干道等特定道路上行驶,会受到限制,切勿忽视安全,执意开上上路。
为了确保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赔付问题,机动车建立了交强险制度,它作为机动车上路的必须有的,切勿为了省钱无保险上路,既会被处罚,出现事故无力赔偿更烦恼。
案例一:2023年10月16日下午,重庆市南川区一六旬老人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老年代步车(电动四轮车)行驶至农村一转弯路段发生单方事故车辆驶出路外坠河,事发时车内共搭载4人(含驾驶员)全部死亡▼▼
案例二:2022年2月20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郭庄村发现一辆密封式电动三轮车(俗称老年代步车)坠沟事故致车内6人全部遇难,据悉,事故遇难者中包括4个孩子▼▼
案例三:2022年1月4日,江西省九江市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一辆无号牌老年代步车与重型挂车对撞,事故造成老年代步车上3名驾乘人员死亡▼▼
案例四:2023年12月28日14时14分,梁某胜驾驶车牌号为赣C6R1**的轻型货车,沿高丰线行驶至高丰圆盘时,与胡某元饮酒(酒精含量是38.55mg/100mL)后驾驶的四轮电动车(俗称“老年代步车”)发生碰撞,造成胡某元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五:2024年01月27日14时55分许,杨某林(74岁)驾驶四轮电动车(俗称“老年代步车”),沿309省道行驶至67公里100米太阳镇杨家村路段时,因车辆失控与谌某中直行的粤SK5Q**号小型汽车发生碰撞,致杨某林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据办案民警介绍,5月16日,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挂着绿色闽G电0237车牌的四轮电动车经过市区义全街。执勤的觉得可疑,于是拦下车子,发现驾驶人曾某没有驾驶证。加上车子挂的绿色牌照明显不是合规车牌,便将车子暂扣,并移交临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男子于2015年在泉州购买这辆车。当时店家告诉他,四轮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不需要驾驶证。电动车虽然是挂三明的牌号,但在泉州一样可以合法上路。
刘某驾驶电动四轮车至江山市江溪线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调查,刘某驾驶四轮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内,且在红灯的情况下占用左转弯车道直行。随后民警依法暂扣其车辆,送往鉴定机构评估,经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所鉴定:该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