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四轮车驾驶员大部分是老年人,此类车辆属机动车范畴,十个驾驶员九个无证驾驶,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对交通法规不熟悉,贪图方便随意调头、闯红灯、逆向行驶、横穿马路、随意转弯、违法载人引发车毁人亡的悲剧,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也称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该类型车辆不能注册登记申领号牌,也不能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
*如果商家以“无需驾驶证,无需上牌就可以上路行驶”等欺诈营销手段诱导您购买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您可以拨打12315进行举报。
工信部在《关于对十二届全国五次会议第3819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到: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产品,其中只有电动自行车产品能够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范畴,其他产品均为机动车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还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市民在购买车辆前,首先要咨询所购买车辆是否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
对于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挂牌条件,依法依规注册登记悬挂号牌后的车辆可正常上道路行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九条之规定: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所以您办理电动三、四轮车上牌时,需要带这几种手续:①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②出厂合格证明、③一致性认证证书、④购车、⑤已购买的强制保险凭证。
● 安全配置低:车身方面前后没有防撞吸能结构,车辆内部,安全气囊和儿童安全座椅接口这些“高大上”的安全配置先不多谈,有些车辆甚至连最基础的安全带都没有配。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内人员的生命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 电池质量差:部分不法电动车厂家,为赚取非法利润,降低成本,配件偷工减料,均采用劣质低价产品,特别是劣质的充电器和劣质的电池极易自燃,产生消防安全隐患。
1、对持有C2(小型自动挡汽车)及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驾驶未登记上牌电动四轮汽车的,记9分并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有证无牌)
2、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上牌电动四轮车的,首次查获的罚款1000元;第二次查获的罚款1000元并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无证无牌)
3、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动三、四轮车就会络绎不绝,要特别强调严禁驾驶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严禁货运电动三轮车和老年代步车接送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