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起,海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结合全县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老年代步车”整治工作。
针对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三轮、四轮封闭式电动车)”出行特点及规律,大队采取定点检查与路面巡查方式,重点对“老年代步车”违法现象进行一告知、二警告、三处罚的工作措施,全面强化道路通行秩序管控。对老年代步车驾驶人不系安全带、闯灯越线、违规载人、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查纠。坚持批评教育和交通安全宣传相结合,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整治行动中,做到“逢车必查、违法必究”的同时,详细讲解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告知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登记上牌、缴纳保险,需持C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整治期间,暂扣375辆“老年代步车”,均为驾驶人未取得C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随后将对这些驾驶人员组织开展教育学习。(海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