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老年代步车”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全面强化道路通行秩序管控,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出行环境。
“我现在以口头和书面形式告知您,您驾驶的电动车的相关技术性能参数符合机动车相关标准,属于机动车范畴……”
12月12日上午11点,在大武口区游艺西街,大大队民警正在对一辆四轮电动车进行执法检查,民警为车主发放了《电动车驾驶人告知书》,并为车辆张贴写有温馨提示的临时编号。
据了解,目前电动四轮车只能在小区、厂区、场院内、景区、游乐场所等禁止社会车辆通行的区域范围行驶,不能在市区、郊区等道路上行驶。“这个‘老年代步车’,我们从上周四开始清理整治,清理整治的目的首先是挂牌上路,而且必须在指定区域行驶,驾驶员必须具备C2以上资质。”大大队民警董涛说。?
据了解,目前常见的“老年代步车”基本属于未获得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批准生产和销售的“机动车”,也无法提供注册登记用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但部分厂家、销售商将这类“无法登记的机动车”宣称为“非机动车”,称不需要注册登记即可上路行驶,导致群众购买后不能合法登记上路,造成经济损失。
部门提示,不要轻信“老年代步车”商家宣称的“不用挂牌、不用考驾照”等虚假宣传,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作为子女,更不要把“老年代步车”当作礼物送给老人,要为父母和他人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