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分局惠农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多措并举开展“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行动。
“老年代步车的驾驶群体多为老年人,这些驾驶员大多没有考取驾驶证,未经过系统的学习,不了解交通法规,安全意识薄弱,参与交通安全完全依靠经验,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且事故发生率逐年递增。”惠农大队长刘建银说。
整治前期(2023年12月至年底),惠农大队按照分局统一安排部署,通过多媒体形式进行线上宣传预热,向广大群众发放《关于开展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专项整治的通知》,同时组织警力在辖区各主要路口、街道、社区、广场、学校以及“老年代步车”较为集中的路段开展有针对性的线下宣传,以面对面、以案说法、现场解答问题等方式,大力宣传开展“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市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知晓率。
整治攻坚(2024年至长期),大队组织警力在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出行相对集中的区域和路段,分片分段开展整治工作,严查严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非法加装雨棚等交通违法行为;以电力装置驱动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上道路行驶条件的三轮车、四轮车(包含城市观光车、老年代步车、低速代步车等)。初次查获时,对驾驶人予以口头警告,并在车辆上张贴告知标牌,签署《电动车驾驶人告知书》,对车辆进行登记备案;再次查获时,对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教育,签署承诺书,并明确告知第三次违法将依法对其予以处罚;第三次查获时,经鉴定为机动车且当事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依法处罚、扣留车辆,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全面强化道路通行秩序管控。
惠农大队持续开展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违法整治,截至目前,共签署《告知书》520余份;签署《承诺书》100余份;对10名驾驶人进行行政处罚。
惠农温馨提示:非标电动四轮车只能在小区、厂区、场院内、景区、游乐场所等禁止社会车辆通行的区域范围行驶,不能在市区、国省道等道路上行驶。驾驶此类车辆需具备C2以上资质。(石嘴山市惠农大队张磊)